今快评
■木铎
由于5个儿女都不愿赡养自己,家住象州县运江镇长塘屯78岁的黄阿婆将儿女告上法院追索赡养费。在执行法官的批评教育下,5个儿女支付了赡养费,并表示今后每月按时支付。(详见《南国今报》昨日11版)
这样的新闻看了让人心酸。俗话说养儿防老,78岁的黄阿婆儿孙满堂,却落个无人赡养的地步,这样的儿孙满堂有何意义?旁人看了都觉心寒,何况是身为当事人的黄阿婆,被逼拿起法律武器,其中的无奈和苦楚有谁知?
中国自古有“家丑不可外扬”的“面子”心理——儿女再不孝,父母一般都希望在家庭内部解决,先忍,忍不了就骂,骂不成就动员亲友过来劝说。将“家丑”诉诸公堂,对于很多父母来说该是多丢人的一件事,光是说出去就会让人笑话,毕竟是亲骨肉啊。所以我们常常见到的情形是:不管子女在家闹得如何鸡飞狗跳,“啃老”也好,殴打父母也好,父母一般都选择默默忍受,最多是在别人愤愤说起时心酸地摇摇头。从这方面来说,黄阿婆的主动维权似乎显得有些另类。
好在黄阿婆拿起法律武器,不然谁来为她养老送终?因为若谴责有用的话,就不至于撕破脸上法庭。鸦有反哺之孝,羊有跪乳之恩,赡养父母本是天经地义事。子女不孝,拒绝赡养,既有悖人伦道德又违反《老年人权益保护法》,父母告之又何妨?
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确立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执政理念。依法治国,不光需要执政者转变观念,更需要社会大众提高法治素养,在遇到道德评判也不起作用之事时,就应当果断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状告不孝子女、起诉暴力丈夫等等都当在此列。大众若都能合理扬起“法律”这柄利剑,相信像黄阿婆这样的遭遇就会越来越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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