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蓝某在行政拘留处罚决定书上签字
监控指挥中心查缉布控系统发现变造车牌车辆○○通讯员彭麟雅/文李璐李宗亮/图晚报讯近日,柳州市交警部门查获蓝某驾驶丰田小车桂BFY3××。该车前后车牌字母F的下方,均用透明胶贴了一横纸条,把F变成E,号牌变造为桂BEY3××。5日晚,当事人蓝某被警方行政拘留7天。
据了解,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监控指挥中心有一套智能交通查缉布控系统,涉牌涉证的车辆一旦上路,系统就会报警,监控中心立即通知城区大队路面民警拦截,将当事人绳之以法。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鱼峰大队李璐介绍,3月31日12时34分,变造号牌后的桂BEY3××黑色丰田小轿车由西向东行驶在屏山大道八中门口时,监控指挥中心查缉布控系统报警器响起,鱼峰交警大队接到指令后,在西江路加油站将其人车并获。
鱼峰交警大队石少明警官在西江路加油站检查蓝某驾驶证 、行驶证时,蓝某趁民警不注意,悄悄地走近车牌,把车牌字母E下方用纸剪的一横撕去,变回F,想销毁“罪证”。可这一幕,被交警支队监控视频系统清楚记录下来。
经询问,当事人蓝某,男,47岁,忻城县人。3月30日,临近清明小长假,蓝某与朋友樊某借朋友的车从忻城驾车来柳,准备次日接樊某读初中的孩子放假回忻城家。
据蓝某供述,3月31日12时,樊某和蓝某接上孩子后,樊某和孩子回西江路家里取东西。蓝某就开车去西江路加油站上洗手间,但担心车被贴单,就拿出在忻城准备好的白色纸条,用透明胶粘贴上,把车牌号的字母F变成E,贴完后就去上洗手间。出来后,交警就来了。 然而,蓝某的这番谎言,立即被民警识破。原来,根据查缉布控系统显示,在接完孩子出来的市八中门口,车辆号牌已经变造了。
证据面前,蓝某不得不承认,在来柳州的路上,他就开始贴了,前后反反复复粘贴了几次。“我们从忻城上来的,不是很认得路,粘贴了就不怕罚单了。”蓝某如此辩解。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条第三项和第九十六条第一款及相关规定,鱼峰交警大队对蓝某处以罚款2000元,并处行政拘留七日,扣留蓝某驾驶的桂BFY3××小车。
经查,真实车牌桂BEY3××是一辆五菱小客车,所幸没被变造的“桂BEY3××”连累到有交通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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