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宾网-来宾晚刊讯(记者 付华周 通讯员 熊权)俗话说:“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忻城县的后推车司机蓝某却偏偏不听“老人言”,占道行驶将一名摩托车驾驶员撞伤后,为逃避责任,竟伪造事故现场试图蒙混过关。不过,现场的两道刹车痕迹最终“出卖”了他。
事发忻城县城关镇尚宁村。记者了解到,3月1日上午,忻城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接到报警称,在该县城关镇尚宁村附近发生一起两车相撞交通事故,有人受重伤,报警人正是蓝某。
民警到达现场时,一辆蓝绿色的后推车停在一个拐弯路段的道路右侧,后面有两道3米左右的刹车痕迹;距该车不远的左侧路边有一辆斜倒着的两轮摩托车。此外,摩托车驾驶员躺在离路面约5米深的路基下。见状,民警立即与消防官兵、医务人员一道抢救伤者。
这起交通事故是如何发生的呢?一位处警民警表示,刚开始,后推车司机蓝某称对方车速过快,在会车时撞上了自己的车。依照当前后推车停放的位置来看,该车确实停在自己的行车道上,并且有刹车的痕迹。然而,细心的民警在对事故现场进行仔细勘测后却发现了一些疑点。据了解,在事发路段,除后推车车轮下两道3米长的刹车痕迹外,临近的左侧道路上也有两道较浅的刹车痕迹,约有5米长。
同时,民警根据后推车左侧车头与摩托车的碰撞痕迹及后推车的损坏程度判断,后推车当前所停的位置并非事故的第一现场。综合上述情况,民警认为后推车司机伪造现场的可能性非常大。随后,民警经过再三询问并告知其利害关系,后推车司机蓝某终于道出真相。
蓝某表示,由于这是一条村级道路,路面较窄,为方便转弯,他在准备进入弯道时占了左侧的车道。然而,当他进入弯道后,左侧车道上刚好有一辆摩托车迎面驶来。尽管蓝某采取紧急刹车措施,但还是撞上了摩托车。最终,摩托车倒在路边,驾驶员掉到5米深的路基下,后推车则继续向前滑行约5米后停下。为逃避事故责任,蓝某又倒车至弯道前,重新沿右侧车道驶进弯道,并且紧急刹车,在路面上留下3米左右的刹车痕迹。随后,他拨打了报警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规定,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肇事司机蓝某将为自己的“小聪明”付出代价。目前,公安机关已查扣蓝某的车辆和相关证照,该案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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