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月日讯(记者于晓敏通讯员翟元新徐可)“负面清单”签证制度是指检验检疫机构编制原产地签证“负面产品清单”(以下简称“清单”),对“清单”内产品,检验检疫机构可结合实际开展原产地调查,对“清单”外产品实施“即报即签即备”,近%的产品可享此项便利。
按照传统模式,企业需要向检验检疫机构提供原材料采购发票、产品生产流程等资料,检验检疫机构进行资料审核或者深入企业进行实地调查,确定货物符合原产地规则后方可签发原产地证书或者给予产品备案。“负面清单”签证制度的实施,极大地提高了原产地备案和签证效率,莱芜辖区绝大部分产品可“即报即签即备”,受惠企业达一百多家。
“负面清单”签证制度是提升自贸协定实施便利化的重要突破,这是继取消原产地备案年审、实施签证一体化之后助推莱芜优势产品“走出去”的又一项重要举措,有利于提高贸易便利化水平,进一步促进莱芜外贸发展回稳向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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