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机关作为《责任追究办法》的两个责任追究的提起主体之一,要把学习“四项监督制度”与当前全县开展的创先争优、“行政效能建设年”活动结合起来,与我县今年开展的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年”活动、廉政文化示范点创建等重点工作结合起来,认真抓好学习贯彻落实,进一步提高纪检监察干部履行职责的能力和水平。
一、在强化监督检查上下功夫。贯彻落实四项监督制度,关键是要运用好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两种手段,提高制度的执行力。外部监督,就是要建立和完善电话、网络、信访“三位一体”和县、乡、村“三级覆盖”的举报网络,主动接受广大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广泛收集社会各层次的意见建议,了解和掌握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开展情况。对群众举报的线索清楚、内容具体或实名举报违规用人问题,必须进行认真调查核实。要坚持大范围公示干部,扩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民主。内部监督,就是要依照《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的有关规定,把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情况作为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和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积极主动接受监督。
二、在不断完善制度机制上求突破。制度具有长期性、稳定性、根本性。抓好四项监督制度的贯彻落实,就要结合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和具体情况,加大改革探索力度,在广度和深度上探索、配套一系列制度。要落实党务公开制度,探索建立干部选拔任用信息公开制度,全面实行干部任用提名情况和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结果在一定范围内公开。要探索建立《违规用人举报查实奖励办法》,鼓励广大干部群众积极举报。纪检监察机关要将贯彻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情况,纳入年度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检查考核内容,积极配合组织部门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有关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要建立纪检监察机关与组织部门的协调配合机制,积极协调,及时通报有关问题的调查处理情况。
三、在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上出实招。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是干部群众反映最为强烈、最为关注的突出问题之一。整治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匡正选人用人风气,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和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必须严肃查办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违纪违规案件。要按照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和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大对违规违纪用人问题的查处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肃进行责任追究,重点查处拉票贿选、买官卖官、带病提拔和带病上岗等群众反映强烈的违规用人问题。
(作者系中共皋兰县委常委、纪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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