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5月14日,皋兰县政府与中国亿美(香港)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签订《甘肃(皋兰)年产40亿立方米合成氢燃料基地项目合同》。因中国亿美(香港)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自项目签订后,一直未按时、诚实信用、有效的履行项目合同义务,2013年9月27日,皋兰县根据双方签订的合同中合同解除条款的约定,解除与中国亿美(香港)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签订的《甘肃(皋兰)年产40亿立方米合成氢燃料基地项目合同》。中国亿美(香港)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在收到皋兰县解除项目合同的函后,没有对解除项目合同事宜提出任何异议。
但近期,有企业及个人向皋兰县反映,中国亿美(香港)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仍在以与皋兰县合作建设甘肃(皋兰)年产40亿立方米合成氢燃料基地项目的名义,向社会不同主体发包项目土石方工程。鉴于此,特向社会
各界公告,中国亿美(香港)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甘肃(皋兰)年产40亿立方米合成氢燃料基地项目合同已解除、项目已终止,中国亿美(香港)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公司和相关方自项目合同解除之日进行的所有项目招揽行为,均属违法行为,请社会各界谨防上当受骗。
特此公告
二○一三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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皋兰新闻,故乡情,家乡事!不思量,自难忘,梦里不知身是客,魂牵梦萦故乡情。皋兰县,是陪我们行走一生的行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