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从今日起,兰州市开始向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家庭发放准购证,近郊四区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申请家庭(人)资格已经街道、区、市三级审核和街道、市两级公示,且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可到申报资料的街道办事处领取准购证。此番准购证发放结束后,房管部门将在春节前组织申购家庭看
房、选房并登记。
据了解,今年申请经适房的条件是,凡在城关区、七里河区、西固区、安宁区“四区”内的城镇低收入家庭或个人,具备3项条件即可申请2011本年度的经济适用房:一、家庭成员至少有一人具有城关区、七里河区、西固区、安宁区常住城镇户口;二、申请住房的家庭或个人属于无房户,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8平方米;三、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1.2万元。经过街道、区、市三级严格审核,全市有近7500多户低收入家庭符合经适房条件,其中城关区897户家庭收入及住房情况已在本月初向社会公示。
12月28日至30日,兰州市将向经过公示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发放
《兰州市经济适用房准购证》,申请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委托他人领取的,受托人需携带本人及委托人的身份证),到申报资料的街道办事处领取。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将进行审验,申请人对2011年《兰州市经济适用住房准购证》记载内容确认无异议的,需在准购证(存根)填写领取人姓名、身份证号及联系电话。若申请人对2011年《兰州市经济适用住房准购证》记载内容有异议,可到兰州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经济适用房管理处(兰州市房地产大厦1418房间)核实。
市房管部门工作人员表示,此番准购证发放结束后,房管部门还将在春节前组织申购家庭看房、选房并登记。
新闻推荐
12月28日,水车园小学的两名小学生深入到兰州市公安消防支队雁滩中队,利用一天时间争当小消防员,体验消防官兵的生活。一天的体验生活里,两位小消防...
兰州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兰州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