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关于社会诚信的评论日渐增多。令人不得不正视的一种现实是,国人对诚信的缺失表现出的焦虑和感叹正成为我们这个时代的某种集体情绪。然而,11月1日《兰州晨报》一篇《89年前,祖父借人100银元 89年后,孙子替爷爷还上“诚信债”》的报道,却给人一种难得的振奋。
因为祖父在世时说的一句话“做人要诚信”,魏万芳老人几经辗转,终于找到89年前借债的“债主”后人,用1万元人民币还清了当初借的100个银元,偿还了这笔感人至深的诚信债。至此,在九泉之下的祖父会安心,而每一位读到这篇报道的读者都会感动。
偿还“世纪之债”的这篇报道让人想到了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一诺千金”、“言而有信”更是华夏子孙从小受到的启蒙教育和做人原则。春秋末期鲁国有名的思想家、儒学家曾参和妻子到集市上办事,因孩子吵着要去,妻子便对孩子说等他们回来,把猪杀了煮肉给他吃。不料,曾参回来后果真把家里的一头猪杀了。也许在时下来看,曾参的做法所包含的“人无信而不立”的处世思想是中华文化的精髓之一。
偿还“世纪之债”的这篇报道给人的触动还在于,“诚信”这一美德是一颗美好的种子,一旦植根,就会长成参天大树。魏万芳老人就是牢记祖父“做人要诚信”的教导才有了这样完美的结果。莎士比亚曾说过:“要想别人诚信,首先要做到自己诚信。”当我们埋怨这个社会越来越少诚信的同时,我们是否反省自问:我们做到诚信了吗?相信会有很多人面对这一问题而汗颜。时下,银行信用卡透支不还、不择手段谋取私利、处心积虑骗财骗色、昧了良心制假售假等种种不法行为,不正是诚信缺失的具体表现吗?
如果我们的政府官员不讲诚信,那么就会危及到政府的声誉;如果我们的企业不讲诚信,势必会被市场淘汰而消亡……所幸,关于诚信这一美德,越来越得到各个层面的广泛关注,许多信用评估保障机制,就是对诚信这一美德的保障和发扬,信用评估不及格的单位和企业乃至个人,无疑拥有的生存空间将会越来越小。
重建社会诚信体系,要在全社会加强诚信教育,大力弘扬诚信精神。诚实守信既是公民道德建设的基本规范,也是建立良好社会秩序的重要保证。诚信要从每个人做起,从每一件小事做起,应努力使良好的道德风尚成为人们自觉的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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