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新闻 永登新闻 皋兰新闻 榆中新闻
地方网 > 甘肃 > 兰州市 > 兰州新闻 > 正文

幕后老板一审被判无期

来源:兰州晚报 2013-01-24 13:37   https://www.yybnet.net/

本报讯在金钱的诱惑下,现年49岁的郑某铤而走险决定贩毒。他“精明”地利用“马仔”替自己运货,然而在计划即将成功时,“马仔”被捕,身为幕后老板的郑某自然逃脱不了干系。1月23日,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运输毒品罪,判处郑某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2010年2月8日,形迹可疑的小王和小金在西固被警方截获,在两人身上,共查获毒品海洛因两块,净重394.3克。两人供述,2010年2月7日,他们一同乘坐飞机抵达成都,从卖家手中取得毒品后,立即返回兰州,准备将东西交给老板。经警方查证,两人口中的幕后老板是一名姓郑的男子,居住在本市西固区庄浪路。据交待,由郑某出资,指使小王、小金前往成都购买毒品,随后两人落网。

小王、小金也相继获刑,但郑某却在案发后消失了。直至2011年11月4日,郑某刚现身西固区,便被警方逮个正着。公诉机关当即以涉嫌犯运输毒品罪,对郑某提起公诉。

开庭时,郑某多番陈述“运毒一事与我无关”。其辩护律师也提出,“在本案中,不排除小王、小金为逃避打击,恶意串谋供出郑某,以求轻判”。针对以上辩护理由,法庭审理后认为,此起贩毒案件中,除了有小王、小金的供述外,还有案件发生时3人的通话记录,以及小王、小金共同做出的辨认笔录等证据佐证。法庭驳回郑某及其辩护人的辩解理由,认为郑某为了获取非法利益,指使他人购买运输毒品的行为已构成运输毒品罪,且毒品数量巨大,一审对其判处无期徒刑,并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案件宣判后,郑某当庭表示上诉。

新闻推荐

那些兰州好人,你还记得吗?本报寻访好人行动火热进行中,期待您的参与

他们总是把爱洒向别人,为他人付出,却从不求回报。在我们身边,总有一种精神让我们感动!总有一种力量让我们泪流满面!将无盖窨井一“盯”四年的的哥张建民、照顾孤...

兰州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兰州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

相关新闻:
猜你喜欢:
评论:(幕后老板一审被判无期)
频道推荐
  • 近日,漳县检察院联合漳县公安局城关派
  • 为有效遏制大货车交通违法行为,改善道
  • 陇西:“三强”行动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 大地回春添新绿植树造林正当时
  • 安财山: 发展藏羊养殖 带富左邻右舍
  • 热点阅读
    文牧野: 我一直追寻着真实与真诚... 王阳:《人世间》让人思考什么是活着... 国潮那么潮
    图文看点
    乡里乡亲
    张庭夫妇公司被认定传销 举报者:担心... 电影《花渡好时光》定档 回乡青年演... 从《少年》《下山》《踏山河》到《孤...
    热点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