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张云) 2018年春节期间,兰州市工商局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调处指挥中心共接到省局12315指挥中心分派和自行受理录入的案件共70件,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32件,增加46%。
据悉,春节期间处理商品类消费投诉28件,占40%。主要涉及通信产品、服装鞋帽、家用电器、家居用品等商品。主要表现在家电、百货类商品、服装鞋帽的质量问题;超市商品标注的价格与实际收费不符等。处理服务类消费投诉42件,占60%。主要涉及餐饮和住宿服务、销售服务、电信服务、文化娱乐服务、美容美发服务。主要表现在在线订购的住宿房间与实际不符、到店后被告知需额外支付费用;网上团购的餐饮、娱乐消费场所,春节期间不给使用但网上并未标注;手机、家电、汽车售后服务因春节假期,不能及时提供服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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