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兰州日报全媒体记者赵万山特约记者水源)12月12日,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根据省医改办、省人社厅、省民政厅、省卫计委《关于地方病患者享受健康扶贫优惠政策的通知》要求,兰州市将大骨节病等7种地方病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疾病长期门诊病种范围。
据了解,大骨节病、布鲁氏菌病纳入特殊疾病长期门诊III类病种管理范围;黑热病、克汀病(成人为二度以上甲状腺肿大)、氟骨病、砷中毒、疟疾纳入特殊疾病长期门诊IV类病种管理范围,适用于因患相应疾病需长期门诊治疗的兰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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