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12月15日,市质监局西固分局行政案件审理委员会首次召开行政案件公开审理现场会,特别邀请西固区人大、政协、法院等部门的法律专家以及社会代表共同参与对三起违法违规行政案件进行审理和处罚。据悉,这也是全省行政执法部门首次“开门审案”。省质监局将在全省质监系统开展“开门审案”试点工作,重点在兰州市西固区、榆中县,并以此为基础逐步在全省质监系统全面推行。
特邀评议员正式上岗
“让法律专家和社会代表共同参与行政案件审理,能让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更加合法,也让行政部门更加透明。”15日,市质监局西固分局邀请了西固区人大法工委、区政协提案委、区司法局、区政府法制科、区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科、区法院执行局、市公安局西固分局经侦队以及消费者代表、媒体代表、华联综超负责人等10人共同作为特邀评议员,直接参与到质监部门的“开门审案”中。
特聘人员可以查阅证据、现场监督和发表意见,只有指导权、监督权和建议权。但不能直接做出处罚决定,他们对案件中的疑难、重大问题进行建议,提高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杜绝行政执法中存在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问题。
四类案件“开门审”
“案件审理中行政部门程序是否合法、处罚是否合理合法、证据是否充分、定性是否准确?”昨日,市质监局相关人士表示,近年来,随着市场主体维权意识的不断增强,社会各界对行政执法部门如何正确行使自由裁量权提出质疑,人们把目光聚焦在行政处罚上,对罚与不罚,罚多与罚少颇有争议。为此,省质监局开始在全省试点“开门审案”制度,对经各质监局立案调查在辖区内引起了政府或群众普遍关注、有较大影响的案件;涉及法律、法规和规章的适用或存在热点、焦点问题的案件;在主体、管辖、是否移送司法处理等问题上存在争议的案件以及经案件审理委员研究确定的其他需要开门审理的案件进行“开门审理”。
另外,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案件不实行开门审理。
减少行政纠纷发生
在昨日的公开审理会上,西固质监分局案件审理委员会先后审理了一起未按照安全规范充装过期气瓶案、一起生产无标签肉制品和违规使用食品添加剂案以及一起安装未经强制检定电能表案。案审委就案件的主体认定、事实证据、适用法律法规、办案程序、文书档案规范等方面对以上三个案件进行质证,几位法律专家和社会代表根据具体案件的违法事实,针对案件定性问题、适用法律法规和自由裁量权问题开展讨论,对案件调查取证的进一步完善、办案程序的细致与严谨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在听取多方的建议和意见后,案件审理委员会最后作出了审理决定:对以上三起案件的企业主体责令改正,并分别处罚3万元、1万元和5000元。
案件审理结束后,案审委员、与会专家和社会代表一致认为,行政案件“开门审案”的成功举办是一次很好的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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