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12月10日,本报联合市劳动监察大队开展的“追薪行动”启动首日就接到10多起欠薪投诉。从投诉者的身份看,当日的投诉者中八成为外地来兰农民工,其中多数为青年农民。对其中证据充分的欠薪投诉,市劳动监察大队启动简易程序,及时立案并派人进行查处。对证据有问题的,也告诉当事人及时补充证据。在有关各方的重视和配合下,来自陇南地震灾区的一名小伙子,顺利拿到了310元欠薪。本报再次提醒准备投诉欠薪问题的劳动者,为使您的投诉问题得到快速解决,投诉欠薪时请搜集和提供用人单位的地址和相关负责人的电话等信息,并携带和准备好相关的押金条、欠条等有效证据。
昨日下午,来自陇南市武都区甘泉镇何家庄27岁的何平,找到本报投诉称:自己家在地震灾区,重建家园十分缺钱,经人介绍他于今年国庆节后来兰打工。10月26日至11月27日,他在麦积山路“飞燕快餐店”里当配菜师,口头约定月工资800元。期间,因为他有事去了一趟榆中县,店里的工作岗位便被别人顶替了,于是他只好选择离职,但拖欠的33天近400元工资一直没有着落。由于连续一个多星期没活干,身无分文的他连公交车也坐不起,来回投诉都靠步行。经记者详细介绍,小何家在灾区又出门打工的遭遇引起了市劳动监察大队领导的高度重视,决定启动简易程序马上办理此案,大队领导当即指派监察三科的傅科长与监察员贾红军与记者一起前往现场进行调查。当执法人员一行来到位于麦积山路242号的“飞燕快餐店”时,快餐店的朱老板诉苦说,快餐店也是受害者,由于小何私自外出无人干活,害得快餐店关门近一周,店里经济损失惨重。针对小何与快餐店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用工双方均有过错的情况,执法人员随即拿出兰州市劳动合同示范文本展开普法宣传。经过一番耐心细致的宣传解释,店老板与小何表示要从此次事件中吸取教训。于是,在扣除了快餐店为小何垫付的140元房租后,快餐店的朱老板当场向小何支付了拖欠的310元工资。小何在拿到欠薪后,对本报和市劳动监察大队工作人员冒着严寒及时为外来打工者维权的行为十分感激。小何告诉记者,在回家安排好家乡生活后,他还会到兰州来继续打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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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中新闻,故乡情,家乡事!不思量,自难忘,梦里不知身是客,魂牵梦萦故乡情。榆中县,是陪我们行走一生的行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