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发工资引发心中怨气,餐厅员工张健怒杀老板和厨师,当此起恶性案件发生后,嫌疑人张健坚称自己犯罪时未满18周岁,要求法庭做骨龄测试。该案审理历时三年,5月23日,兰州中院终于对此案作出一审宣判:被告张健犯抢劫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同时承担共计28万余元的民事赔偿。
张健是榆中县人,初中文化,曾是“新食尚”餐厅的一名打杂小工,他每月收入900元,这点微薄收入在负担了房租费、日常生活费外并无多少结余,而且张健还有泡网吧的嗜好。2010年1月5日,为泡网吧,张健选择舍弃工作。但仅仅坚持了几天,就因为没钱抓耳挠腮,加之女友不慎怀孕急需手术,一筹莫展的张健想到餐厅曾扣留400元押金,还有1个月工资没有结算。他立即找到餐厅老板,讨要薪酬,却遭到拒绝。当年1月10日晚,张健躲进该餐厅的一间包厢内。次日凌晨4时许,张健摸向老板所在房间,路过后堂时他顺手拿起菜刀。按惯例,餐厅除老板芦某外,还有一名值班人员,当晚值班的正巧是厨师温某。张健担心稍后报复制造出的响动会惊醒厨师温某,于是,他先一步来到温某休息的房间,趁温某熟睡时在其头颈部乱砍数刀……随后,张健潜入餐厅老板芦某的房间,挥刀砍向芦某头部。芦某在血泊中挣扎着,而张健却动作麻利地从抽屉中拿走当天的营业款4000元,并顺手摸走了芦某的手机后翻窗逃逸。后经法医鉴定,温某、芦某均系利器刺中头部身亡。2010年1月13日凌晨2时许,案发后第三天,张健在西宁市西关大街一网吧内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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