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昨(26)日,,会议总结2012年全市检察工作,安排部署2013年工作任务。
2012年,全市检察机关积极参与发展环境综合整治活动,集中排查整治突出问题,批捕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等犯罪嫌疑人172人,起诉213人;开展查办涉农惠民领域职务犯罪专项活动和危害民生民利渎职侵权犯罪专项工作,查办职务犯罪嫌疑人48人;深入推进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及预防,查办职务犯罪嫌疑人18人;围绕服务建设文化强市,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扫黄打非”、打击制假售假等专项活动,批捕犯罪嫌疑人17人,起诉24人。
在社会管理创新上,市检察院坚持先行先试,在全国市级院中率先与省律师协会会签《关于开展刑事公诉案件证据开示和意见交换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探索出了“会商模式”、“类庭审模式”两种庭前会议模式并试点;率先在全省制定《乐山市检察机关办理自侦案件指定公诉管辖暂行办法》,其创新经验在全省推广;峨眉山市检察院在全国基层院中率先成立未成年人犯罪检察局,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
今年,全市检察机关将继续积极推动“平安乐山、法治乐山”建设,为推动乐山市追赶跨越、美丽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本报记者 蔡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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