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许金波)“开展试点工作以来,共受理一审行政案件206件,受案数量大幅增加,案件类型明显增多……”12月11日,在峨眉山市人民法院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该院通报了开展行政审判相对集中管辖试点工作以来行政审判的新特点、新成效。
据悉,2014年7月,峨眉山市人民法院被市中级人民法院确定为行政审判相对集中管辖试点法院。根据市中院集中管辖试点实施方案,峨眉山市人民法院管辖除应当由市中院管辖的一审行政诉讼案件之外的,其他被告所在地位于市中区范围内的一审行政诉讼案件。
开展试点工作以来,峨眉山市人民法院切实加大对行政相对人政府信息公开请求权、获取社会救济权等权益保护力度,促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同时,妥善审理135件涉及城建规划、企业改制、出租车管理、劳动和社会保障等与民生利益密切相关的行政案件,占已受理行政案件的65.5%。
“认真履行司法审查职能,对行政机关违法或不当行为依法予以纠正,做到对行政机关不偏袒、不迁就、不护短。”峨眉山市人民法院副院长杜松介绍,在行政案件审理过程中,该院对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程序不当、适用法律错误的,都依法判决撤销(包括重新作出行政行为)或确认违法;对不履行法定职责的,责令限期履行。集中管辖试点以来,该院共判决撤销行政机关行政行为18件,责令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5件,确认行政行为违法10件。
随着诉权保护力度的加大,峨眉山市人民法院受理一审行政案件明显增加。开展试点工作以来,该院共受理一审行政案件206件,在有效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推动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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