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人在古代怎样过清明节,地方志有载。不外“上坟”与“祭神”两事。
先说“上坟”。《夹江县志》所说:“三月清明前一日为寒食节。或先期十日,后期十日,无论城乡贫富必须拜扫坟墓,名曰上坟。此示不忘祖先,免致牛羊践踏坟墓之意。”实际上是一种祭祖活动。《犍为县志》载:“清明前后合家少长三五为曹,携酒馔香楮黄纸钱诣坟茔。拜扫祭祀后,藉草团坐,饮食言笑,兴尽言归。”上坟扫墓要挑着饭菜盒,提着酒水壶,墓前点香烛,放鞭炮,烧纸钱。但最终吃吃喝喝,喜笑言开。悲伤之后终是欢乐。
“上坟”又叫“踏青”。明《嘉定州志》载:“携具上冢,谓之踏青。”清《嘉定府志》也载:“清明担榼佩壶以扫墓,或以踏青。”清代“踏青”之景,王培荀《嘉州竹枝词》记道:“踏青游女绣罗襦,云鬓均贴柳叶符。”清《嘉定府志》解释道:“妇女贴胜于鬓,名柳叶符。”以柳树枝作首饰,取其辟邪吉祥之意。当然,对女人来说,打扮打扮出户踏青,更有春游赏景的惬意。
次说“祭神”。明《嘉定州志》道:“清明,首插柳枝,又瓶贮之献于佛神前。”即除了女人“云鬓均贴柳叶符”外,还要以柳枝插于瓶中祭献在佛像神龛前,祈求平安。(后附乐山古代清明节诗二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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