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钱,骗子能想出很多稀奇古怪的花招。下面说的这起案件可有点新鲜。
胡小锋,男,46 岁,犍为县人。此前,他先后因盗窃罪和抢劫罪被判刑。
两次的入狱经历,并没有让胡小锋回归正道。
去年11 月13 日,兜里缺钱又不想走正道赚取的胡小锋,邀约朋友(未抓获),在犍为县芭沟镇某饭店谎称要订酒席。饭店见来了大客户,便特别热情。订完酒席后,胡小锋和朋友又向饭店提出,要其帮忙联系一辆车,送他们去犍为县清溪镇送彩礼。
当日,酒店联系了廖某某开车送胡小锋和其朋友。当车到达犍为县清溪镇某小区外后,胡小锋称彩礼钱没带够,遂以借款的名义,骗取廖某某现金3600元。让廖某某没想到的是,两人拿钱下车后就再也没有回来了。
眼瞅着以上办法挣钱快后,两人又于2014年11月21日故伎重演。当天,胡小锋伙同朋友,来到犍为县某家具店,两人谎称需要订家具,取得店主的信任后,他们又让店主帮忙联系一辆车送二人到犍为县清溪镇去送彩礼。
当天,吴某驾车送二人,当车快到达目的地时,胡小锋称彩礼钱没带够,以借款的名义,骗取吴某现金3600元。之后,两人谎称去送彩礼之后就再也没有返回车上了。
2015年1月6日,被告人胡小锋找到同乡廖红英,邀约其一起作案。廖红英,46岁,此前因贩卖毒品罪被判刑。
当日,两人搭档扮演起了“两口子”,窜至犍为县某电器店,在该店内两人大秀演技,他们告诉老板儿子要结婚了,他们来选一些电器。两人一唱一和,取得了老板的信任。随后,两人按照之前的方式,让老板安排一辆车送他们去送彩礼。
这一次,他们骗了司机6600元。
连续三次作案,让胡小锋等人尝到了甜头。正当他们还盘算着再用以上方法骗取他人钱财时,2015年1月30日,胡小锋、廖红英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近日,犍为县法院审理该案后认为,胡小锋、廖红英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应当依法予以惩处。
胡小锋、廖红英在刑罚执行完毕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
因此,根据二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一审判决胡小锋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廖红英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记者周洁:这年头,骗子也要拼演技啊。还是要提醒下各位,凡事多注意,别被人忽悠了。
(以上案件当事人人名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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