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来务工者高兴地领到了居住证本报讯 昨(20)日,乐山市居住证首发仪式在中心城区通江派出所举行。乐山市31名外来务工人员从民警手中领到自己的居住证,标志着乐山市居住证申办工作在全市范围铺开。
首发仪式现场,来自乐山八中31名学生家长欢喜地领到了自己的居住证。“申请办理居住证,既响应了政府号召,我们外来务工者还可以享受很多优惠政策。”来自五通桥区乡镇的黄小群在市中区一家餐馆打工,领到自己的居住证,她十分高兴,“有了居住证就有了归属感,从现在开始,我们也能享受到城镇居民在就业、医保、住房等方面的权益了。”
“为了方便农民工子女随迁就读,此次首发对象选择了八中学生的家长。拿到居住证后,他们将陆续享受到《乐山市居住证管理办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就业、医疗、社保、住房、计划生育、子女就学等方面的十项权益。”市公安局副局长余平告诉记者。
根据《乐山市居住证管理办法》规定,凡在乐山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居住但未在居住地落户的非本市户籍人员以及本市跨县(市、区)居住的人员,年满16岁、拟在居住地居住30日以上的,都应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请办理居住证。居住证申请人需带上个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暂住地租房协议或用工单位证明到暂住地所在辖区派出所办理。
据了解,《乐山市居住证管理办法》自9月1日施行之日起,乐山市停止办理暂住证,之前申领的暂住证,在其有效期内可继续使用,持证者可到派出所换领居住证。近期,市公安部门还将走进工厂,为外来务工人员办理居住证。
(本报记者 周黎丽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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