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琼 口述本报记者 郑旭 整理
我叫周琼,是沙湾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法官、母亲、妻子、女儿多重身份,曾让我感到顾此失彼的无奈和彷徨,但我深知一名刑庭庭长的使命和责任。23年来,我怀着对老百姓的深厚感情,始终恪守“以公心保证公平,用大义捍卫正义”的坚定信念,所承办的各类刑事案件,无发回重审案、错案,并成功审结了乐山市首例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黄某等6人跨6市团伙盗窃案等一批新型和具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件。
法院是社会正义的最后一道屏障,法官则是社会正义的具体化身。自成为法官那一天起,我深知肩上天平的重量和法官的责任。在刑庭人少事多的情况下,我作为刑庭庭长,主动承担疑难和重大案件。
2012年,在审理何某某等9名被告人妨害公务案中,我凭着职业敏感,意识到该案处理稍有不慎就会引发更大的社会不稳定因素。为了妥善化解社会矛盾,早日审理结案,我带着合议庭人员几乎天天加班审阅卷宗;为了澄清犯罪事实,我到案发地走访调查,核实证据,同时对被告人辨法析理,耐心说服教育。在庭审时,有上百群众旁听,面对众多关注的目光,我自信、从容审理,宣判时说理透彻,论证充分,何某某等9名被告人全部服判,家属也表示认同法院判决,(紧转第2版)
(紧接第1版)成功化解了尖锐的社会矛盾。
案件质效是法院审判工作的生命线。平时,我学以致用,注重提升审判水平,结合沙湾的实际情况,主持起草了《快速办理轻微刑事案件意见》。近年来,随着社会转型,各种矛盾错综复杂,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大幅度上升。这类案件多是邻里亲朋因琐事引发,事虽小却关系到社会和谐稳定。这些案件起诉到法院时,大多数经人民调解机构调解未果,当事人积怨较深,对立情绪较大,如处理不好,可能激化矛盾,引发恶性案件。
对此类案件,我会运用多年的审判经验和技巧,以女性的细腻寻找化解矛盾的方法,坚持多调解、少判决,把握好庭前、庭中和庭后的每个环节,就地调解与上门调解相结合;根据不同的案情、不同的当事人,耐心疏导,化解矛盾,解决争端。我觉得,审判工作虽然辛苦,但为当事人定纷止争,也是人生的一种快乐。
有人说刑事法官是冷酷无情的,我除了冷静严肃、令人敬畏的一面外,对青少年犯罪案件,我更加关注对失足少年的教育和挽救,唤起少年犯的良知,促使他们弃恶从善。我会变法庭审判为特殊课堂,把情理贯穿庭审全过程,寓教于审,尽最大努力挽救失足青少年。在审判工作之外,我会特别注重工作的向“后”延伸,与失足青少年所在派出所、村(居)委会、学校、家长开展爱心帮教,同时,与工、青、妇、教、劳及未成年人保护组织密切合作,帮助解决失足青少年复工复学问题,为青少年健康成长和社会安定做努力。
在审理赵某某故意伤害一案中,赵某某是未成年被告人,并且是在校学生,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应当判决惩处,但赵某某犯罪后表现较好。我考虑到简单判决对赵某某今后的成长影响巨大,因此我并未一判了之,而是本着感化教育未成年被告人,认真查阅案卷、了解被告人平时表现,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化解矛盾,促使双方达成和解。在庭审阶段,认真说理、耐心教育,使赵某某心服口服,流下了忏悔的泪水,表示愿意改过自新。最终根椐案件情况对赵某某判处了非监禁刑,赵某某也得以继续完成学业。该案的处理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点评:漫漫法官路,周琼用实际行动诠释了“人民法官为人民”的深刻内涵,展示了一名新时期女法官的精神面貌,凭着坦荡胸怀和甘于奉献的精神捧出了执法为民的春华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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