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许金波)近日,省高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胡某某、何某某贩卖毒品、运输毒品一案作出终审判决,以贩卖毒品罪判处胡某某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何某某犯运输毒品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50000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3年6月21日,胡某某安排何某某到广东省汕头市,将胡某某购买的冰毒带回乐山,并为其购买当天从成都飞往汕头的机票。何某某到广东取得毒品后,于同月24日凌晨2点返回市中区某酒店被抓获。民警从其随身携带的挎包中查获毒品可疑物2袋,重量分别为986.5克、201.5克。
随后,民警安排何某某敲开该酒店306房间,将胡某某抓获,并从房间中查获毒品可疑物7包,重量为58.1克。经鉴定,从毒品可疑物中均检出甲基苯丙胺成分。另查明,2013年6月23日,胡某以700元的价格贩***2.97克给吸毒人员王某。根据二人犯罪事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省高院作出如上终审判决。
据悉,近年来,针对毒品犯罪新特点、新趋势,乐山市两级法院突出打击重点,依法严惩严重毒品犯罪和毒枭、职业毒犯、累犯、再犯等主观恶性深、人身危险性大、危害严重的毒品犯罪分子,以及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毒品犯罪分子,取得显著效果。
近3年来,全市法院审结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和非法持有毒品等各类毒品犯罪案件456件591人,有力打击了毒品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遏制了毒品犯罪,净化了社会环境。
新闻推荐
乐山市市中区翰园街171号7幢2单元401号毛邃身份证:51118119890315001X号遗失(2015年前签发的)。代光华持有的《营业执照》正本:5111333000788号遗失。乐山市市中区叮咚街165号3单元5...
乐山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乐山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