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杨桦)为让广大市民有安全卫生的游泳环境, 8月10日、11日,乐山市市中区卫生执法监督大队联合市中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辖区内10家游泳场所池水,进行了每月一次的定期水质监测。
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采取了“现场”+“实验室”两种方式,不仅对游泳池水进行了现场检测,还采集了游泳池水样品20份,送回市中区疾控中心进行实验室检测。其中,检测项目主要包括池水温度、PH值、细菌总数、大肠菌群、尿素、浑浊度、游离性余氯、有毒性物质等。
据悉,此次专项检查,现场发现游泳场所的卫生管理制度、水质监测公示、日常消毒、换水等情况均落实较好。检测结果公布后,市中区卫生执法监督大队将对卫生措施落实不到位或水质检测结果不合格的游泳场所下达整改意见书,并严格按照法律相关规定,依法给予相应的卫生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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