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深化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的决策部署,建立健全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乐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拟于近期举行建立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听证会,广泛听取消费者、经营者及社会各界的意见。按照《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参加人构成及产生方式
本次听证会共设听证会参加人23名,其中:
(一)消费者10名,由我委委托乐山市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推荐产生;
(二)经营者3名,由乐电公司、乐山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四川乐华燃气有限责任公司确定参会人选;
(三)与本次听证项目有关的其他利益相关方1名,由我委委托相关行业组织或部门推荐;
(四)相关领域专家学者2名,由我委聘请;
(五)相关部门和社会组织7名,市人大、市政协、市住建局、市经信委、市法制办、市民政局、市消委会各1名,由我委聘请。
二、旁听人员名额、报名办法及产生方式
本次听证会设旁听席,公开招请旁听人员5名。凡有意参加并符合听证会旁听人员条件的,请持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于2015年10月26日至10月30日到乐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报名(联系电话:0833-2105207),由我委按照报名先后顺序选取,额满为止。
三、听证会参加人、旁听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本市常住公民;
2.有一定的调查研究、分析问题的能力;
3.热心公益活动,有较强的责任心,能客观公正反映群众意见;
4.能按时全程参加听证会,遵守听证会各项纪律;
5.同意公开必要的个人信息(在第二次公告中,将公布参加人的姓名、性别、身份职务等信息)。
四、参会新闻媒体名额、报名和产生方式
本次听证会将设记者席,记者席原则上不超过5个。除我委邀请乐山日报社、乐山电视台、乐山新闻网3家媒体现场报道外,同时接待自愿前来的新闻媒体。凡有意参与本次听证会的新闻媒体,请于2015年10月26日至10月30日到我委报名(联系电话:0833-2105207),报名者请持单位介绍信和本人记者证,我委将主要根据报名顺序选取参会新闻媒体。
乐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5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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