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李清茂)1月24日,春运第一天,乐山市交警先后查处两起准驾不符和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驾驶证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1月24日,交警在乐井路全福收费站处设立“春运”检查点。10点左右,一辆面包车行驶距离执勤点20米左右时,突然紧急刹车,并迅速调换驾驶人,这一切被执勤民警看得一清二楚。执勤民警将其挡停。经初步检查,该面包车驾驶人李某只持有D型驾驶证,存在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相符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当日上午,交警在乐山广场处,对一辆小型轿车进行例行安全检查时,发现小型轿车驾驶人徐某出示的B2型机动车驾驶证有伪造(假证)嫌疑,民警立即通过移动警务通进行核查。原来,徐某为图方便省事,花500元购买了一本驾驶证,结果还是被交警发现。
据悉,李某涉嫌准驾不符交通违法行为,将受到500元罚款、15日以下行政拘留处罚。徐某涉嫌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驾驶证交通违法行为,不仅将受到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而且也将面临15日以下行政拘留处罚。这是2016年春运第一天,乐山交警查获的最为严重的两起交通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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