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许金波)近日,记者从五通桥区人民法院获悉,该院在为期4个月的“司法拜年”涉民生专项执行活动中,积极开通绿色通道,进行多项联动,快速执结81件涉农民工工资案件,兑现执行案款75.46万元,充分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取得良好效果。
2015年12月10日上午9时许,五六名民工装扮的老百姓行色匆匆地来到五通桥区法院立案大厅,咨询如何申请强制执行,要回自己应得的工资。立案庭法官在询问后得知,这几位是民工代表,因自己所在企业乐山某公司尚欠81名民工工资共计75万余元,经法院判决后一直未能得到履行,故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该院立案庭立即请示法院领导,希望执行局能够提前介入。得到批准后,该院决定立即开通绿色通道,并要求执行局成立专案组,把该系列案件作为年前工作的重中之重,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案件受理后,该院执行局立即召开庭务会,制定执行方案。为提高工作效率,执行局将干警分为两组:一组调阅审理卷宗材料,准备法律文书;另一组立即对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予以全面调查。
经查,被执行人乐山某公司现已歇业,其法定代表人去向不明,无财产可供执行,但该公司在案外人某工程局项目经理部有未结算碎石款。该款项在诉讼中已被该院依法保全。为明确该笔款项的具体金额,执行法官随即前往某工程局项目经理部,希望能对该款项进一步予以核实,但该工程局项目经理部以该款项未经结算,无法确定具体金额为由,拒绝配合法院工作。在此过程中,执行法官耐心向该工程局项目经理部负责人讲解相关法律法规,仍未取得该单位的理解与配合。
为避免强制执行可能导致矛盾激化、执行时间过长等问题,该院执行局决定向五通桥区区委政法委汇报,由政法委组织召开联席会议,协调该工程局项目经理部,希望其能配合法院的执行工作。
后经多方努力,该工程局项目经理部同意协助本院进行结算。经结算,被执行人乐山某公司在该工程局工地材料厂尚有碎石款75.46万元未支取,法院遂依法将该款项在申请执行标的范围内,予以提取。目前,该笔款项在该院执行局的组织下,正分批发放到81名民工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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