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雷黎丽)日前,市人社局召开全市和谐劳动关系建设工作会议,总结、交流工作经验,安排部署2016年工作。
记者从会上获悉,2016年,为切实加强全市和谐劳动关系建设,乐山市将进一步加强和创新和谐劳动关系三方机制组织建设,建立健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完善劳动关系群体性事件预防和应急处置机制,营造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良好环境。同时,全面推进劳动合同制度,继续推进“小企业劳动合同制度实施专项行动计划”,深入推进“四项创建”活动,加大对劳务派遣用工的规范引导和监督管理,加强对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企业工资分配的宏观调控,稳慎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稳妥推进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及时发布企业工资指导线、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等,全力维护劳动关系和谐和社会稳定。
在调解仲裁工作方面,进一步推进仲裁机构实体化建设,全面提升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效能。加强基层调解组织建设,积极推进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社会团体、基层就业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普遍建立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引导职工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加强调解员仲裁员队伍建设,全面提高调解员队伍整体素质。在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方面,进一步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通过日常巡查和专项检查,对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工资支付、参加和缴纳社会保险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在执法检查中,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做到早检查、早发现、早处理。加强与公安、检察院、法院的衔接,加大对用人单位尤其是建设领域和重点行业恶意拖欠工资行为的打击力度,要加强对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违法犯罪案件查处,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会议还特别就推进彝区***中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要求市人社局及相关区县人社部门要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活动,积极组织扶贫对象开展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培训,加强劳动用工管理,确保劳动用工备案实现100%。在彝区推行农民工工资实名制发放,2016年确保用人单位工资实名制发放率达到50%,2018年底达100%。要将12333维权服务延伸到彝区,设立服务专席,为彝区群众开展就业创业、社会保障、权益维护等咨询服务。进一步建立完善“流动仲裁庭”,不断探索和改进服务方式,定期深入工业园区、企业、乡镇、劳动者家中设立“流动仲裁庭”,实行现场开庭、现场办案,努力提高服务效率,实现联系服务群众零距离。对涉及帮扶对象因年老、体弱、病重、身体残疾等原因行动不便的人员,开辟调解仲裁“绿色通道”,做到优先受理,优先调解,快速结案,高效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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