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委员:
我受常委会的委托,向大会报告市政协六届五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一、提案及办理的基本情况
市政协六届五次会议以来,广大政协委员、政协组成单位、界别共提出提案338件。其中:会议期间提案326件,平时提案12件;集体提案140件,委员个人和联名提案198件。经审查,立案319件,作为委员意见转相关方面研究参考的19件,立案率为94.4%。截至2015年10月底,提案全部办理完毕。办理情况为:所提问题已经或基本解决的275件,占86.2%;正在或列入计划逐步解决的31件,占9.7%;因条件限制暂不能解决的13件,占4.1%。
(一)围绕经济建设中心,委员们认真履职尽责,为转型升级做贡献。委员们就农业、工业、旅游、交通运输、财贸、城市建设、信息产业、科技等方面,提出提案181件,占56.7%,承办单位充分吸收采纳委员意见,有效促进了乐山市转型升级工作。如,《关于加强对非公企业转型升级支持力度的提案》,针对全市非公经济发展现状,积极思考,提出了进一步优化政策环境,加大金融创新力度,实施人才强企战略等建议意见,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金融办认真办理,采取有效措施,增添工作举措,增强了乐山市民营经济发展动力。《关于进一步加大农业产业基地基础设施投入的提案》,针对乐山市农业产业基地基础设施建设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具有前瞻性的对策建议,市农业局、市水务局、市林业局、市交委充分吸收采纳,在编制“十三五”农村基础设施规划中,进一步加大了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促进农村基础设施规划和产业发展相结合。《关于加快建设国际旅游目的地的提案》,指出了当前乐山市旅游发展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建议,市旅体委、市发改委在办理过程中,多次与委员协商,共同探讨加快乐山市国际旅游目的地建设的措施办法。《关于改善乐山中心城区交通状况的提案》,针对中心城区交通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有针对性的建议意见,市交委、市城管局、市住建局、市公安局在办理过程中,认真采纳委员意见,加强了道路交通设施建设和秩序整治,进一步优化新增调整完善公交线路,积极推进智能交通建设。
(二)围绕社会事业进步,委员们积极建言献策,为全面发展谋良策。委员们就文化、教育、卫生、体育、政法、统战、民族宗教等方面,提出提案90件,占28.2%,相关单位结合实际,认真办理,推动了工作的有效开展。如,《关于加快乐山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提案》,针对乐山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加强各级各类公共文化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等建议意见,市委宣传部、市文广新局积极采纳,进一步健全了经费保障机制、完善各级文化服务机构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加快推进乐山市公共文化建设。《关于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的提案》,针对当前农村学校教育薄弱的现状,提出了城乡教育均衡发展的对策建议,市教育局认真办理,进一步加大了农村薄弱学校的基础设施建设和农村教师队伍建设。《关于建立政府重大项目决策法律风险防范制度的提案》,针对当前政府重大项目决策中存在的法律风险问题,积极建言献策,市发改委、市政府法制办十分重视,在整合相关规定的基础上,制定了《乐山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进一步明确了防范重大项目决策风险的办法和措施。
(三)围绕保障改善民生,委员们踊跃献计出力,为美丽乐山谏诤言。委员们就劳动人事、城市管理、住房保障、环境保护、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提出提案48件,占15.1%,经有关部门认真办理,促进了社会和谐发展。如,《关于政府应加快创业服务平台建设的提案》,提出了加快乐山市创业平台建设的建议意见,市人社局、市工商局高度重视,已在全市建立创业服务指导中心12个,创业孵化基地19个,开展创业培训7097人。《关于农村养老问题的提案》,针对老龄化社会,特别是如何改善农村老年人生活,提出了积极的对策建议,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财政局认真采纳委员意见,进一步完善了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高龄老人津贴制度,清理健全村级老年人协会1893个,有效推进了全市维护老年人权益的工作。《关于遏制乡镇干部队伍人才流失的提案》,针对基层干部队伍人才流失的现状,提出了建立激励机制等有针对性的建议意见,市委组织部认真办理,通过加大乡镇公务员招录,实施“年轻干部成长计划”等切实措施,进一步完善了乡镇干部队伍激励机制建设。《关于加强全市小河流域污染治理工作的提案》,指出了乐山市小河流域污染治理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了强化政府作为,推进整治工作的对策建议,市环保局、市水务局认真采纳,积极行动,进一步落实治理责任,增加资金投入,持续开展综合整治。
二、提案工作的主要措施
一年来,在市委的领导和市政府的支持下,市政协常委会对政协提案工作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牢牢把握提案工作的当务之急,努力提高提案质量。市政协进一步加大了情况通报、调研视察的力度和频度,邀请市委市政府领导、有关部门负责人、专家学者等面向政协委员开展工作通报、学术讲座18次,落实重点课题调研视察13个,重点提案专题调研10次,为委员知情明政、参政议政提供了良好的条件;面向政协组成单位、民主党派成员、党校学员等开展提案知识培训3次。进一步完善提案征集主题引导机制,整合提出了涉及乐山市经济社会发展、民生改善等方面重点工作的提案征集目录,供委员参考。进一步强化集体提案征集工作,加大政协各组成单位、委员调研材料和大会发言材料转化为政协提案的工作力度,完成开发转化提案12件,集体提案比重较去年提高1.5个百分点。切实加强提案审查工作,把好提案质量的最后一道关,加大了提案审查的“撤、并、改”力度,不片面追求立案率,注重提高提案立案的整体质量。
(二)牢牢把握提案工作的重要抓手,努力实践办理协商。首先是深入调研积极探索提案办理协商规律。把“提案办理协商的规范性、有效性探索”列为市政协的重点调研课题,并以此为切入点总结推动乐山市提案办理协商工作的深入开展。通过课题调研完成的《关于推进提案办理协商规范有效的对策建议》,被省政协理论研究会评为优秀论文推荐交流。其次是完善提案协商交办机制。健全了由市政协提案委提出、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复核、承办单位确认签收的提案交接制度,提高了提案交办的准确率;健全了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联合集中交办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制度,提高了政协提案运转的效率和办理的质量。第三是推动提案办理普遍协商机制的建立。加强了对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重点部门的提案办理协商工作指导,切实推动提办双方“三见面”工作的开展和中央“把沟通协商作为提案办理的必经环节”要求的落实,基本实现了提案办理沟通协商全覆盖。第四是提升提案办理协商层次。健全重点提案遴选协商机制,主席会议审定8件重点提案由主席会议成员领衔开展协商督办,发挥了引领示范作用。按照《2015年度协商工作计划》的要求,确定了6件提案开展市级层面重点办理协商,市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市政协领导参加协商会,并邀请了部分群众代表列席会议,参与协商,提升了协商会的广泛性和代表性。这次协商会为乐山市深入开展重点提案办理协商提供了有益的借鉴。
(三)牢牢把握提案办理工作之要,努力提升督办水平。去年以来,我们在总结过去经验的基础上,注重“四个坚持”,提升提案督办工作水平和实效。一是坚持把政协督办与党政督查相结合。进一步加强与市委市政府督查室的密切配合,整合各方力量,充分发挥各自长处,把政协民主督办、业务指导与党政政务督查、目标考核有机结合到一起,做到督办责任共但、督办信息共享、督办工作互助、督办方式互补,保证了督办工作整体高效推进。二是坚持把普遍督办与重点督查相结合。加强面上办理进度跟踪,实行月催办、季督办,组织专门力量深入到办理量大、任务重的单位,坚持问题导向,共同研究分析办理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改进措施,重点督查办理工作进度和质量,确保了办理工作各阶段任务的按时完成。三是坚持把督办与服务相结合。融服务工作于督办工作中,注重既检查又指导、既督促又协调。市政协各工作机构直接参与提案办理督促跟踪、沟通协调,所督办提案占提案总量的60%,提出改进意见30多条。四是坚持把提案回复前和回复后的督办相结合。加大了对B类提案的回复落实和上年未办结提案的跟踪督查,促进了一批老难提案的办理。如合理增设公交线路、改善车辆年检工作、落实抗战老兵待遇等一批提案都得到了进一步的落实。同时,我们还加强了提案办复后委员反馈意见的督促催办,做到件件有反馈。
一年来,在各方的共同努力下,乐山市政协提案工作取得了新进展,创造了新的业绩,开拓了新的途径。但与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的期望还有差距,主要表现在提案质量有待进一步提升,办理效果需要进一步增强,办理协商需要进一步规范等方面,这些都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思考,加以改进。
三、今年的主要工作安排
2016年,市政协提案工作要不断适应新形势,探索新思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要求,重点强化三种意识,更有效发挥提案工作在政协履行职能中的重要作用,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贡献。
(一)强化精品意识,力促质量更加提升。要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围绕“十三五”规划的发展重点,进一步加强提案主题引导;要加大集体提案征集和调研材料转化为提案的工作力度,进一步增加集体提案比重;要推动开展提案撰写专题调查研究,积极引导委员从自己熟悉的领域入手思考提案,促成更多的“内行”提案、专家提案;要完善提案审查工作细则,严格立案标准,不片面追求高立案率,切实提高立案质量。
(二)强化协商意识,力促办理更有成效。要不断适应新的形势、任务和要求,改进提案工作协商的方式方法,注重提案工作办前、办中和办后三个环节协商的有效性,不断完善提案工作协商运行机制。要进一步加大督办力度,继续选择一些事关全局、针对性强、建议可行的提案作为重点提案,由市政协主席、副主席领衔督办。要认真探索实践公开办理、群众参与协商等办理活动,使提案办理真正由答复型转向落实型,真正做到委员提了,政府办了,人民群众满意了。
(三)强化创新意识,力促制度更为完善。要积极探索建立政协提案工作公开机制,让提案工作更接地气,更能反映群众的愿望,逐步建立健全群众参与提案办理协商制度。要进一步提高提案审查质量,细化审查立案标准。要进一步完善提案办理跟踪督查、成果反馈、协同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同提案者和承办单位的联系,增强服务工作的主动性、针对性和有效性。要进一步完善提案工作考评表彰制度,开展优秀提案和先进承办单位评选表彰活动。
各位委员:
提案工作是人民政协一项具有全局意义的工作。新的一年里,我们要在中共乐山市委的坚强领导和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切实发挥提案工作在履行政协职能中的重要作用,为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美丽乐山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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