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乐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公民旁听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办法》的规定,经研究决定,邀请公民旁听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一次会议有关议程,现公告如下:
一、会议时间:2016年10月28日9:00,会期一天。
二、会议地点:市人大常委会机关五楼会议厅。
三、会议的建议议程:
(一)听取和审议关于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情况的报告;
(二)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乐山市现代畜牧业发展工作情况的报告;
(三)其他事项。
四、本次会议公民旁听人数不超过3人。凡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本市公民或持有能证明在乐山市工作、居住一年以上有效证件的公民,都可以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于2016年10月24日到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秘书科报名。依法被限制人身自由和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五、旁听公民由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确定并通知其旁听会议。
六、公民旁听的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报名地点:市中区泊水街12号市人大常委会机关三楼304室。
联系电话:2139301 联系人:谢双泽
乐山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6年 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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