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江都市报讯(江雁)今年8—9月份,乐山市公安、工商、质监、城管、交通、市中区政府六单位联合开展的中心城区电动三(四)轮车综合整治行动,严厉打击电动三(四)轮车违法上路行驶,取得了显著成效。为此,乐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制定落实一系列措施,将中心城区电动三(四)轮车纳入常态管理,不断巩固和扩大这一成效。近日,整治行动再添战果。
10月25日,邹某驾驶一辆无号牌的豪师电动三轮车从通江街往白燕路方向行驶,9时30分许,当邹某行驶到白燕路亚马逊路口信号灯处时,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执勤民警向邹某示意停车进行检查,邹某试图冲岗逃跑,被迅速拦下。经查发现,邹某不能提供机动车驾驶证。经进一步调查取证、询问、审核,邹某无证驾驶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属实。当日,大队相关规定对邹某处以罚款1000元并处行政拘留3日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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