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乐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公民旁听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办法》的规定,经研究决定,邀请公民旁听市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有关议程,现公告如下:
一、会议时间:2016年11月23日9:00,时间半天。
二、会议地点:金海棠会议中心二楼大会议室。
三、会议的建议议程:
(一)听取和审查政府工作报告;
(二)听取和审查乐山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三)听取和审查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四)听取和审查乐山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四、本次会议公民旁听人数不超过10人。凡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本市公民或持有能证明在乐山市工作、居住一年以上有效证件的公民,都可以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于2016年11月7日—11月8日到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秘书科报名。依法被限制人身自由和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五、旁听公民由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确定并通知其旁听会议。
六、公民旁听的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报名地点:市中区泊水街12号市人大常委会机关三楼304室。
联系电话:2139301
联系人:谢双泽
乐山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6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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