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注:序号1-为新认定乐山市知名商标,-为复审认定乐山市知名商标。
经乐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审查并组织市级有关部门和行业组织综合评审,取消下列件乐山市知名商标资格,凡再继续使用乐山市知名商标,将按有关规定查处。
乐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年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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