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罗曦)14日,记者从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乐山市2018年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已正式开始,到2017年12月20日结束,有参保意向的居民请抓紧时间办理参保手续。
据悉,乐山市行政区域内不属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范围的城乡居民,本市居住证持有人,都可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在户籍(居住地)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手续。乐山中心城区的城乡居民,可到户籍(居住地)所在地社区社保便民服务窗口办理。
乐山市2018年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一档180元/人;二档360元/人。
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人员在解除劳动关系30天内、刑满释放人员在刑满释放30天内,可在户口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手续。6月30日前参保的,缴纳全年费用,7月1日后参保的,缴纳半年费用,从缴费次日起享受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新闻推荐
实训前的准备国护班学生进行实训10日,由乐山职业技术学院(以下简称乐职院)主办的2017中泰国际护理教育论坛顺利落下帷幕。在为期两天的高峰论坛中,参加论坛的241位国内外代表围绕现代化护理教育...
乐山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乐山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