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员拿出后车牌 乐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供图本报讯(记者 罗晓玲)18日上午,一辆重型罐车因未悬挂后车牌,驾驶员依法受到罚款200元、驾驶证记12分的处罚。
当天上午,乐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乐自高速秩序组民警在乐自高速乐山大佛站对过往车辆进行检查时,发现一辆重型罐车只悬挂了前车牌,没有悬挂后车牌。在民警的询问下,驾驶员张某称“车子的后车牌螺丝掉了,因为出车比较急,还没来得及上”,随后从驾驶室拿出了后车牌。因未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张某被交警部门处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12分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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