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婧
“我在乐山大佛景区乱停车,违反交通法规,被交警查获了。现已深刻认识错误,请大家给我点个赞……”“本人驾驶电瓶车不按非机动车道行驶,在车城大道芭蕉林路口被交警查获……交警要求集齐10赞,请支持我的倡议”……
近日,四川多地交警采取“微信朋友圈集赞”的方式,对机动车、电瓶车的部分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处置。此举引发了社会广泛关注,不少人为这种新鲜的方式点赞,赞其“人性化”和“与时俱进”,达州市交警直属一大队对此还专门回应,“这种集赞方式只针对行人、非机动车首次轻微违法行为,且违法当事人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笔者认为,作为一种警告式的教育方式,“集赞代罚”这种富有创意的尝试完全值得进一步探索。
在笔者看来,“集赞代罚”本质上可以理解为一种警告式的教育手段,它不仅于法有据,相比于通常意义的说教式警告,更有一种既接地气又有效果的教育宣传办法。违章者通过朋友圈发出自己违章的信息,并倡导大家文明驾车,求认同集赞,其一,违法驾驶员通过朋友圈表态认错,这既是对他自己的一种警告式教育,其次,可以借助朋友圈将文明驾驶的提醒传达给更多的人,为朋友以后的交通安全出行敲响了一次警钟。这样的效果远比单纯的罚款来得更有效果和实际意义。
电动车的违法行为,是导致车祸发生的很大诱因。认真遵守交通规则,努力减少违法人群的数量,就可以避免很多交通事故的发生,营造一个安全有序的交通环境。交通违法行为“集赞代罚”的尝试,当前虽然还不是法律明确规定的处罚制度,但其对安全交通的教育意义有着较为深刻的推广和宣传作用是不容否认的。
当然,治理电动车违规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并没有什么一招吃遍天的“妙招”,“集赞代罚”还值得在实践中进一步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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