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国营西昌长安机械厂棚户区改造项目已由凉山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凉发改招标函[]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国营西昌长安机械厂管委会,建设资金来自职工集资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国营西昌长安机械厂管委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被邀请名单进行公开入围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西昌市长安路号。
2.2建设规模:通过棚户区改造及企业职工自筹修建职工保障性住房套,总建筑面积.8m2,其中地上面积.8m2,地下面积m2。
2.3计划工期: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内容。
2.5标段划分:1个标段。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入围招标要求申请人须是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省外企业须提供《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或《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年1月1日以来至少已完成1个抗震设防烈度为九度或以上地区高层(十层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业绩。
3.2本次入围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月日至年月日,每日9:至:、:至:(北京时间,下同),在国营西昌长安机械厂管委会(西昌市长安路号)持下列证件、证明购买招标文件:(1)购买人有效身份证、单位介绍信;(2)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3)类似业绩的竣工资料(至少包含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及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证明);(4)省外企业须提供《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或《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
以上资料,申请人需提供原件审查,留盖鲜章的复印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元,售后不退。
4.3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申请文件的递交
5.1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月日:(北京时间),地点为国营西昌长安机械厂管委会办公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公告在《四川日报》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国营西昌长安机械厂管委会
地址:西昌市长安路号
邮编:联系人:鹿颖川
电话:()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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