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检察院,感谢咱们检察官,是你们‘救\’了我,让我相信真情仍在,相信我还能继续生活下去。”近日,在东阿县新城办事处西侯村一处普通的农户家中,年过花甲的刑事被害人妻子周某捏着东阿县检察院检察官送去的4000元救助金,眼含热泪,语气诚挚,连声道谢。看到此场景,一下子勾起了接受感谢的检察官的回忆。
两年前,周某丈夫因交通事故死亡。 此时,其家中尚有80 岁高龄瘫痪在床的婆婆需要照顾,因周某自己也没有工作,一家人丧失了生活来源,而经法院审理判决的肇事车辆车主却因家庭困难,至今仍未对周某履行赔偿义务,使原本穷苦的家庭雪上加霜。万般无奈之下,周某最终到东阿县检察院申请司法救助。
东阿县检察院在受理周某的申请后,立即指派干警调查核实情况,并安排专职人员联系周某一家,帮助其改善生活条件。同时,迅速启动刑事被害人救助程序,将4000 元困难救助金送到周某手中,帮周某一家缓解了生活和经济上的压力。
对周某的救助,只是东阿县检察院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工作取得良好效果的一个缩影。
在对刑事被害人及其家属的救助中,该院坚持“三管齐下”,实现了救助行为高效化和便民性。一是整合内部资源。加强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实现信息互通共享,确保救助迅速及时。要求案管部门、侦查监督、审查起诉等部门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发现被害人生活陷入困难的,及时向控申部门反馈;控申部门与相关业务部门建立定期通报、备案制度,重点对不批捕、不起诉案件中涉及人身伤害赔偿的案件,深入了解被害人情况,听取相关部门对实施被害人救助的意见建议。二是加强外部联动。主动向党委政府汇报被害人救助工作开展情况,争取对被害人救助工作的支持,同时积极加强与司法、民政、妇联、工会部门的联系协作,保证刑事被害人得到全方位救助。近日,东阿县检察院向东阿县委政法委申请的10 万元司法救助资金全部到位,为全方位、大领域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奠定扎实的物质基础。三是提高救助效率。针对个别案件中被害人或其近亲属生活特别困难且情况紧急的情形,从行政经费中拨设专款设立特别救助资金,及时缓解救助对象的燃眉之急。
据悉,自去年以来,该院共对9名刑事被害人实施了司法救助,发放救助金 2.6 万元,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曹春燕 赵昌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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