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12月2日上午,马先生将车停放在一服饰广场里,可返回取车时车上被刮了一条划痕,可停车场工作人员表示他们没有责任。
马先生介绍:“当日10时许,我从临夏来兰办事,将车牌号为甘N·17215的车停放到东部品牌服饰广场停车场里。16时,我回到车场取车,发现车上居然被人刮了一条划痕,我找到停车场工作人员询问,没想到停车场工作人员称此事与他们无关。”马先生气愤地说:“这里停车要交4元钱,比其他地方贵一倍,现在我的车被刮花了,去修理厂修补一下就好了,虽然花不了多少钱,可他们收取停车费就应该承担相应责任,但停车场工作人员的态度让我很费解,连最起码的道歉都没有,我现在保管好票据,准备去停车场上级主管部门交警队进行申诉。”随后,记者来到该停车场值班室,一名工作人员称,给马先生开出停车票据的是上午值班人员,他下午接班后并不清楚此事。
新闻推荐
一脚刹车踩“飞”2700元收费站:是货车司机经验不足造成的,按规定不能复秤
“超载”车辆堵住收费站出口本报讯 12月7日6时许,一辆满载焦粉的货车经过兰州北收费站时,因“超载”遭到处罚性收费,货车司机对此不解,与收费站理论,并提议复...
临夏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临夏这个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