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一版)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意见》出台后,特别是省委在临夏州召开部分市州市、县、乡(镇)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座谈会后,市委立即召开常委会议,传达学习会议精神,讨论研究贯彻落实意见,毛生武以落实“两个责任”为重点赴6县区开展专题调研,约谈县区委书记、纪委书记,对落实党委主体责任提出明确要求。及时召开全市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大会,通报近年来全市查处违纪违法案件情况,剖析典型案件,进一步强化了各级党委(党组)及领导干部落实主体责任的思想认识。
责任的落实从来不只靠响亮的口号,更有赖于健全完善的制度机制和有效管用的措施。市委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机制的意见》,制定出台《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坚持和完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市委常委会带头贯彻执行《党章》和党内各项制度规定,并经常听取市纪委工作汇报,先后22次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特别是“两个责任”落实工作,通过定措施、定目标、定任务,经常性给班子成员和纪检组织压担子,传导工作压力,推动责任落实。市委主要领导带头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对党风廉政建设亲自抓、负总责,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严格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管好自己。班子成员坚持“一岗双责”,在抓好分管工作的同时,积极主动抓好分管部门、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关键在于规范权力运行,重点在于编好制度“笼子”。市委突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监督,制定出台《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工作规划的实施意见》,结合实际制定市委八项要求及实施细则和相关制度规定,通过多编“笼子”、编好“笼子”,亮明规矩、标出底线。深入开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强化“三重一大”事项监管,全面推行“‘一把手\’四不直接分管”制度和末位表态制,围绕人财物事等重点领域、重点岗位,在9个市直部门和33个县区单位实施“双线两化”工作,查找廉政风险点1540个,制定防控措施3875条,有效规范和约束权力的正确行使。
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上,年度考核无疑发挥着“指挥棒”作用。2014年年初,对2013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不力的5个县处级领导班子和19名县处级领导干部进行了严肃问责;年底,修订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办法,重点突出“两个责任”的落实,严格实行党风廉政建设“一票否决制”,考核结果记入个人廉政档案,作为领导干部政绩评定、奖惩任用的重要依据,以此推动主体责任落实。
着力改进干部推荐考察方式,完善日常考察机制,认真抓好省委第一巡视组和省委组织部专项检查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严格执行县区干部调整任前预审、市直部门单位科级干部任免审核备案制度,坚持开展干部选拔任用“一报告两评议”工作,对12个市直单位干部选任工作进行专项检查,对14名县处级领导干部进行任中审计,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事项交接制度得到较好落实。
监督责任落实好了,主体责任的落实才能更有保障。市委自觉做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支持和保障纪委履行查处案件职责,拨款236万元改造建成市纪委办案点,议事协调机构由96个精减到8个,减幅92%;调整5个县的县纪委书记,规范市、县直属部门单位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和乡镇纪委书记工作分工;调整市纪委内设机构,把2名工作能力强、作风过硬的年轻科级干部提拔充实到室主任岗位上,公开从基层优秀干部中遴选5名工作人员,对16名科级干部进行轮岗交流,市纪委8个室直接参与执纪监督工作,66%的干部直接从事执纪监督和案件查办工作。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永远在路上,落实党委主体责任没有完成时。面对反腐倡廉新常态,市委用行动诠释责任,用使命和担当迎来清风满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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