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时伟 通讯员 许斌林)近日,记者从市中心血站了解到,莱芜市实行无偿献血者用血就地报销以来,共有4名无偿献血者享受到政策带来的便利。莱芜市无偿献血者在省内就医用血均可在用血地返还报销,不必再回献血地报销。
陈萍是莱芜市的一名无偿献血参与者,累计献血800毫升。就在前几天,陈萍的母亲因病住进了临沂的一家医院。治疗期间,共使用了7.5个单位红细胞、600毫升血浆,费用共计3339元。治疗结束后,陈萍携带无偿献血证、用血清单和用血发票,在就诊医院窗口办理了用血报销手续,当场返还800余元。据了解,莱芜市自2012年10月1日实行省内异地用血就地返还政策。为保证政策顺利落实,市中心血站新购置传真机,并由专人进行管理。据血站工作人员介绍,无偿献血者在办理血费返还时,需向医疗机构提供无偿献血证、用血清单和用血发票,由医院相关部门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填写《无偿献血者及相关人临床用血费用返还登记表》并传真至血站。血站审核后,计算出返还金额再回传至医院,费用在就诊医院直接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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