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李培安) 2013年12月31日晚至2014年1月1日凌晨,交警开发区大队在“跨年夜”开展了夜查行动,出动警力312人次,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316起,其中酒后驾驶42起,醉酒驾驶3起。
当晚,“跨年夜”的酒后查处卡点设立不到5分钟就有人被“请”下车。“您好,请配合检查”“数值为零,谢谢配合”“请您下车,配合检查”,这是执勤民警当晚重复最多的几句话。
跨年夜期间,在北京路、上海路、临沂路、深圳路、南沿海路、204国道等重要路段的巡逻管控查处中,执勤民警采取了卡点查处与流动巡逻查处相结合的方式,不少心存侥幸的驾驶人都遭到查处。
在节假日前后,涉及酒后驾驶的违法行为具有明显的时间段特征,节日聚会、家庭聚会饮酒后驾车较多,也是酒后驾驶违法行为的相对高发期,凌晨查处中仍存在部分驾驶员自认为凌晨酒驾不会有问题,存在侥幸心理,这往往导致事故的发生。
民警提醒,饮酒后切勿驾驶车辆,如果您身边有饮酒后打算开车的朋友,请您加以劝导,避免埋下交通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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