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报融媒记者 石明兴 王富军
人少事多、权小责大、权责不清……长期以来,“条”“块”矛盾一直是基层社会治理中的一大阻碍。在一些关系民生的事项中,关联部门存在“看得见的管不着”“管得了的看不见”等现象,推诿扯皮、“责任甩锅”等问题时有出现,影响了群众满意度的提升。
今年是市委确定的“改革推进年”,为切实减轻基层治理负担,提高治理成效,临沂市以兰山区为试点,推行事权改革,创新探索“1+X”改革机制,“1”就是厘清区镇事权,“X”就是实施“统筹核心发展事权、下沉便民服务事权、明确区镇共有事权、精准差异考核”等若干配套措施,以“制度性红包”激励干部“撸起袖子加油干”。
厘清区镇事权,让治理有章可循
基层治理负担重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事权不清、责任不明。一些部门单位履行职责不到位,假借“属地管理”的名义,向基层层层加码。理顺职责权限,建立权力清单制度,既是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的重大举措,也是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
作为临沂市试点地区,兰山区坚持问题导向,聚焦职责界限不清、管理体制不顺等堵点痛点,坚持从制度上厘清上级政府及其部门与下级政府之间的权责关系,构建区镇两级“分工合理、权责一致、齐抓共管”的事权运行体系,先后编制了《兰山区区级统筹的核心事权清单》《兰山区区镇共有重要事权清单》《兰山区区级调整下放事权清单》,为区镇两级干什么、怎么干提供了依据,有效发挥了区镇两级在社会治理中的主体作用,推动了基层治理水平和服务群众能力的提升。
同时,全面梳理区镇共同承担且职责交叉不清的事项,理顺了“条”“块”关系,解决过于强调属地责任,大量工作就会压到基层,导致“责任甩锅”;过于强调部门责任,又会出现落实“最后一公里”的问题,导致“落实虚化”“责任空转”等问题。
兰山区综合事权构成、财权承担、实施环节等因素,公布了城管执法、道路维护、城乡环卫一体化等18项共有事权清单,逐一明确了事项的主体责任、配合责任和财权分配占比,避免了因责任不清带来的推诿扯皮问题。建立了“平台指令、众人响应”的工作机制,实现部门和镇街上下联动、合力攻坚。按照“有权必有责、权责必相等、失职必追究”的原则,改进问责管理办法,切实提高问责精准度,防止出现属地式问责、强压式问责、“背锅式”问责等情形,真正让干部干事有底气。
统筹核心发展事权,让发展更有质量
进入新时代,经济集约化发展趋势日益明显,对发展规划、产业布局、片区开发、项目审批等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统筹发展事权势在必行。
兰山区在试点时,按照“突出重点、注重效能”的原则,统筹抓好10项核心发展事权,实现全域统筹、城乡协调、统一布局。
坚持规划“一张图”。兰山区坚持全域统筹、科学规划、多规合一,既立足当前,补齐学校、医院、道路、管网等基础设施欠账,又着眼未来,拉开城市发展框架,实现产业集聚、人口集中、功能互补、生态融合、配套完善。
坚持招商“一盘棋”。兰山区商务局制定执行了区招商引资项目综合评审工作方案,建立联合审批制度,成立了联合审批小组,对项目是否符合全区规划、发展方向、产业布局进行审核,配套制定招商引资、入园标准、“飞地经济”等政策,让有关职能部门对项目真正实现“一站式”预审批。精简事项办理流程,让群众和市场主体“一目了然”。对通过审批、准予落地的项目,区镇共同组成项目推进服务小组,帮助企业解决难题。
坚持城建“一把尺”。将片区开发等工作收归区级统一运作,明确办理流程,确保项目推进合法依规。依托兰山区城投公司等国有融资平台,撬动有实力的社会资本参与政府投资项目,严控工程质量,确保项目推进高质高效。统筹做好学校、医院、道路、供暖等基础配套,真正把民生工程办成民心工程。
下沉便民服务事权,让治理更加科学
事权制度改革,立足点在于便民、利民,临沂市聚焦下沉便民服务事权,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原来缴费得去区政务服务中心,路程远不说,去了还得排长队,一次最少得花两三个小时,现在好了,只要是上班时间,到了街道办马上就能完成缴费。”12月3日,在兰山区金雀山街道党群服务中心,正在办理灵活就业人员就业登记的清泉庄社区居民崔文英告诉记者。
办事更便利,得益于按照市委要求,兰山区按照“依法下放、宜放则放、方便群众”的原则,构建的区、镇、村三级便民服务体系,(下转A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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