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临报融媒记者 梅鲁生 通讯员 孔德胜)日前,临沂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发布《关于做好2020年上汛工作的通知》指出,根据《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规定,市防指定于2020年6月1日8时起全市上汛。
通知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增强责任意识、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履行好各自职责。要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将防汛工作摆在重要位置,认真落实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各项防汛责任制,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各项防汛准备工作。要坚持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值班人员必须24小时坚守岗位,严禁擅离职守。要按照“汛期不过,检查不止”的原则,持续开展防汛检查和问题整改,及时应对突发险情,做到险情处置“抢早、抢小”。要密切关注天气变化,随时掌握雨情、水情、工情、险情和灾情动态。要保障防汛值班、传真、网络等通讯设施畅通,确保汛情信息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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