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8月7日讯 (记者袁文潇)“沂水南关今天抢小孩没抢走,把孩子母亲捅了一刀!”单就是想想这场面,就让不少人震惊不已。6日下午,一条闹市抢小孩,母亲挨刀的帖子在QQ空间、微博、微信等网络疯传,经沂水县公安局证实,此帖子系网络谣言。目前,发帖男子已找到。男子表示,此次发信息纯粹道听途说。
8月6日下午,QQ空间一篇“抢小孩,母亲挨刀”的动态,引起了数网民的大量关注浏览。该内容称:“沂水南关今天抢小孩没抢走,把孩子母亲捅了一刀,看见这车的注意了,真事,车牌号冀DS005!!!!赶紧散播!都别带孩子出去瞎转悠了,尤其别让老人自己带孩子出去,太危险了,注意了!!!!晋A21T06五菱面包车,在各个学校门口抢小孩!!!110已经证实!!全市通缉!!不求点赞,只求扩散!”并且在与网友的回复中,该发出人坚持称帖子内容为自己亲眼所见。
记者在该QQ空间留意到,发信息人一句“大家可一定把孩子看好了”令人非常敏感,吸引了众多网民的关注。许多网友参与留言,有的相信了这条信息,表示很害怕;有的半信半疑,在帖子里对发帖人进行求证核实;还有的网友嘱咐发帖人未经核实,不要散发不实消息,要承担法律后果;甚至还有的网友致电警方打听信息。
县公安部门发现发现此信息后,立即与指挥中心和南关派出所等部门联系核实。“我们在发现这篇动态后,立即与指挥中心和南关派出所等相关部门取得联系,他们给我们的回馈信息是,在南关辖区内,近段时间没有发生小孩遭抢,母亲被捅伤或者学校门口有抢小孩的情况。经过多方核实,然后我们就认定这条信息为虚假信息。”沂水县公安局民警郝建明介绍。
通过侦查后发现,这篇虚假信息是由一名男子发布的。通过询问,该名男子交代,他是听到路人聊天交谈,于是将道听途说的话发布在了QQ空间上,内容为不实信息。
信息时代,人们获知消息的渠道越来越多,但有些网络信息未必真实,导致一些不明真相的群众以讹传讹,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据民警介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规定,散布谣言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经过民警教育,该名男子意识到了自己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并主动写下保证书,承认了自己的错误。因该名男子发完信息后立即自行删除,情节轻微,沂水警方根据规定,对该名男子进行批评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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