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李澜通讯员潘黄正晚报讯10日上午,一名中年妇女持假身份证到市政务服务中心公安局窗口申办审批业务。这样的行为自然难以躲过民警的火眼金睛,最终她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以500元罚款。
10日上午11点,一名身着红衣的中年妇女到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公安局8号窗口申请刻制印章。当工作人员接过 该女子递交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核时,发现她所持的身份证,颜色和字体均与真的存在差异,疑是假证。于是,工作人员请市公安局户政科的民警核查,证实该女子所持身份证确为假证。
经审查,该女子姓潘,今年43岁,柳江县人。据潘某供认,她去年3月时,在市区内被歹徒飞车抢夺背包,包内有财物及身份证。身份证丢失后,潘某忙于与丈夫打理门 面生意,没有及时回户籍地派出所补领身份证。去年底,她与丈夫在柳北区开办了一家电机修理部,税务部门告知需到市政务服务中心公安局业务窗口申请刻制国税发票专用章。潘某到政务窗口咨询后,被告知需提供申办人身份证。考虑到补办身份证需三个月才能领证,潘某找人花180元制作了一张假身份证,谁知刚拿出来使用就被查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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