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报消息(通讯员韦军花)《柳江县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 日前出台。《办法》鼓励社会公众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对举报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并经查证属实的,将给予举报人一次性奖励。
根据《办法》,公民 、法人及其他组织举报本行政区域内农产品种植养殖使用违禁药物 、购销加工病死畜禽或畜禽产品中注入其他物质等12类食品安全领域违法行为,经查证属实的,均属于奖励范畴。
公众可采取来人 、电话 、传真 、手机短信 、电子邮件 、信件 、微信等方式,向柳江县食品安全办和农业 、工商 、畜牧水产 、质监 、经贸 、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实名举报,并对举报内容负责。
新闻推荐
水是生命之源,作为柳州市市民安全供水的第二道防线———地下水备用水源,在今年1月完成建设后,加强对地下水备用水源的管理成为健全第二道防线的关键。在目前全区甚至是国内都无地下水备用水源的管...
柳江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柳江县这个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