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在去年发布的《关于全面深化人民法院改革的意见》中提出,要“加大司法拍卖方式改革力度,重点推行网络司法拍卖模式”。近日,记者从市中级人民法院了解到,早在2012年,柳州市司法拍卖工作就在全国率先乘上了互联网“东风”,开启了阳光司法拍卖的新模式。经过多年实践探索,阳光司法拍卖工作成效颇丰。
“信息公开+随机委托+网上竞价”阳光操作大家放心
“阳光”的法律内涵是公开 、透明。市中院借助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开发建设的“联拍网”平台,网络随机选定执行标的的评估 、拍卖机构,改变以往拍卖人纠缠法官“找饭吃”
的现象;拍卖时,采用现场 、网络 、手机同步竞拍的方式进行;整个过程的信息都会发布在“联拍网”上。
今年初,市中院对一套位于柳江县拉堡镇的房产进行拍卖。首先,要通过网络随机摇号的方式确定房产评估机构,由网络平台对参与摇号的入围机构进行随机配号,摇出中标机构号码。接下来,由中标机构出具评估报告,确定该房产市场价值为89.93万元。最后进入司法拍卖阶段。
目前,市中院与社会机构合作建设了3个标准化 、规范化的司法拍卖大厅。在该房产拍卖当天,记者在拍卖大厅看到,音频 、视频网络直播设备配置齐全,可进行同步录音录像,大厅内的电子屏幕显示着拍品信息 、应价过程 、竞买账号的应价次数以及最高竞价统计等信息。在拍卖师的主持下,只见大屏幕上的报价数字不断变化,竞拍账号竞相出价,半小时后,报价停留在119.93万元。无人再次出价后,竞价系统自动显示“已结束”。
经过31轮的激烈竞价,该房产最终以119.93万元成交,溢价率为33.36%。“网络司法拍卖为我提供了更多选择,有空时可来现场竞拍,忙碌时也可通过电脑或手机参与网上竞拍,谁成交 、如何成交一目了然,即使不来现场也放心!”参与竞拍的韦先生说。
“制度+科技+监督”有效遏制执行腐败
据了解,法院在推行“互联网+司法拍卖”之前,以委托拍卖或摇号拍卖为主要方式,存在招商面窄小 、拍卖信息局限 、竞买不开放不快捷等弊端,且容易滋生司法腐败。
市中院司法技术管理中心主任杨启辉告诉记者,为推进司法拍卖工作良性发展,法院在进行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大胆改革创新,将对外委托评估拍卖工作从审判 、执行部门彻底剥离,交由司法技术管理部门负责,并引入第三方(即“联拍网”)作为公共拍卖服务平台,实现了委托决策权 、平台提供权 、拍卖执行权 、竞买应价权和监督管理权的“五权”分离,有效解决了暗箱操作 、流标贱卖等拍卖“潜规则”。
在改革实践中,法院还制定出台一系列制度,保障网络司法拍卖规范化运行。执行拍卖标的通过现场 、网络 、手机同步增价拍卖的方式成交,竞价过程在网上自动运行,无论竞买人身在何处,只要有网络 、手机信号就能参与竞买。法院对外委托评估 、拍卖机构的选定工作过程,在线上线下一目了然,拍卖过程在直播的同时还进行“一案一刻录”的备份存档,随时接受查阅和监督。
从2012年初首次进行网络摇号确定评估 、拍卖机构至去年底,市中院阳光司法拍卖成交场次为243场,成交金额35700万元。去年底,全国人大代表一行20余人,在最高人民法院相关领导陪同下,专程到市中院视察调研,并对柳州市阳光司法拍卖工作表示赞赏与肯定。
日报记者陆晓艺通讯员吴丽萍报道摄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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