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付华周 通讯员 周敏华
晚报讯 本想帮人还信用卡赚点小费,不料对方却言而无信,反倒骗了他2万多元。去年年底,柳江区拉堡镇某摩配店老板张先生轻信陌生男子谎言,遭遇了这件麻烦事。不过,天网恢恢,疏而不漏。记者从柳江区人民法院获悉,以上述手段诈骗张先生钱财的男子郭某已于近日被该法院依法判处1年9个月有期徒刑。
事情还得从去年12月说起。当月12日15时许,被告人郭某来到张先生经营的摩配店,询问张先生能否代还两张信用卡的透支款。郭某承诺,待张先生支付透支款后,再使用信用卡通过POS机刷卡的方式将钱款转回给张先生,并许诺事成之后给予一定的报酬。张先生见有利可图,便答应了。
后来,郭某将自己名下的两张信用卡交给张先生,并告知支付密码,由张先生进行操作。然而,在张先生按照其要求分4次往这两张信用卡转入35925元,并通过POS机分3次刷回9950元之后,郭某却以“马上把钱刷出来会被银行监控到资金异常”为由,阻止了对方继续刷钱。接着,两人便在店里喝茶聊天。
大约半小时后,张先生上了趟厕所,返回时却发现郭某不知所踪。见状,张先生首先想到的是尽快把余下的2万多元从郭某信用卡里转刷出来,但却被提示密码错误,无法操作。原来,郭某已经更改了两张信用卡的支付密码。这时,张先生方才意识到被骗,迅速报了警。
今年1月17日,郭某在柳州火车站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据悉,29岁的郭某是来宾市武宣县人,只有中专文化,无业。据他归案后交代,这两张信用卡总共从张先生处套得钱款25952元,这些钱被他当场拿去下赌注输了。他说,自己原本打算利用还款的时间差将张先生转的钱拿去赌博,倘若赢了不仅能还钱,还可以赚点自己花,然而当他发现自己将钱赌输之后,便趁张先生不注意溜走了。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郭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最终,法院依法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处郭某1年9个月有期徒刑,并处1万元罚金,同时责令其向被害人退赔25952元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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