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丁晓晚报讯5月31日上午,在209国道沙塘交警中队门前路段,一辆车牌号为桂GB21××的五菱小客车因违反规定停放被交警当场查处。当民警请驾驶人罗某出示两证时,他神色惊慌地拿出了证件。
经过仔细查看,民警发现其驾驶证有伪造嫌疑,随即使用警务通进行查询,发现该证在系统内没有任何记录。目前,罗某已被行政拘留15天,并处3500元罚款,同时收缴伪造的驾驶证。
经询问,现年38岁的罗某系鹿寨县人,他承认所提供的驾驶证是2010年花2000多元在其朋友处购买的,准驾车型为B1。当民警询问其为何不通过正常渠道申请驾驶证时,罗某称他平时懂一些驾驶技术,为了找工作方便,也曾到驾校了解申请驾驶证事宜,他觉得领证要花费很多时间,还要通过严格的考试,就自作聪明想出了买证这条“捷径”。近一年的时间里,他多次开车都侥幸躲过交警的查处,胆子也越来越大。当天上午,他在鹿寨租了一辆小客车准备来柳州联系工程,因为没有学过交规,看不懂路边的禁停牌,随意停车被民警查个正着。当他得知从今年5月1日起,使用伪造的驾驶证将被处以行政拘留时,后悔不已。因罗某无证驾驶、使用伪造的驾驶证两项交通违法行为,民
警依据新修订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对罗
某作出了上述处罚。
民警提示:5月1日以前,使用伪造的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只处以罚款
1500元;5月1日之后,新修订的《道路交
通安全法》加大了对此项交通违法的处罚力度,根据该法第九十六条规定: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15日以下拘留,并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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