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潘贵华通讯员蒙世成晚报讯 由于没有驾驶证,开车撞死人后,驾车人为减轻责任,实施“调包计”,与有证司机调换角色,后被交警查获。
6月4日早上8点30分,一辆货车在鹿寨县飞鹿立交桥南路段调头时与经过的电单车发生碰刮,造成电单车驾驶人当场死亡。
事故发生后,货车司机汪某主动向鹿寨交警大队报案。
据鹿寨交警查实,被撞死的电单车驾驶人是一位40多岁的女子韦某,鹿寨县人。肇事货车当时坐有3人,分别为汪某 、吴某和王某,是贵州人。三人中,汪某和王某是轮换司机,吴某没有驾驶证。交警在确认驾车人身份时发现疑点。经过走访群众和调取监控录像收集证据,发现该货车在发生交通事故前,驾驶室坐的是身着白上衣的人,而自称驾车撞死人的汪某穿的是灰色衣服, 与事实不符。
经过交警的耐心宣传教育,在有力的证据面前,汪某和吴某终于道出了实情。6月3日,汪某和王某 、吴某轮流驾车从遵义出发,到桂林市荔浦县拉运杨梅。
进入宜柳高速公路时,正在驾车的汪某感到困倦,而王某又睡着了,汪某就叫只有农机驾驶经验的吴某替换开车。6月4日早上,吴某将车子开出了桂柳高速路鹿寨出口,车子开到飞鹿立交桥头时,吴某发现走错了路,不注意礼让行人就急着调头,使货车调头中与经过的韦某所骑的电单车发生碰撞,韦某被车后轮碾压。坐在驾驶室中间的汪某意识到吴某无驾驶证撞死人问题严重,为减轻责任,即与吴某调换位置,顶替吴某驾车,然后才下车报警。
查明真相后,交警对汪某等人进行批评教育,对吴某依法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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