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肖军通讯员杨捷“只要得到她,她就不会离开我了。”男子陶某天真地认为,将暗恋许久的女孩身体得到手,自然也会得到她的心,于是在一个晚上他对连姓名都不知道的女孩进行了三次强奸,虽然三次都未遂,但依然涉嫌了强奸罪。21日,南站责任区刑侦大队依法对陶某刑事拘留。
热心帮助心仪女孩
27岁的陶某是鹿寨县人,之前因盗窃被鹿寨警方行政拘留过15天。前段时间,陶某应聘到柳州市西环路某酒吧做服务生,期间他对一名个子不高但很年轻的女孩情有独钟。虽然是在同一个酒吧做服务生,但平日两人并没有交流,因此陶某一直不知道对方的名字。
女孩叫阿丽(化名,19岁),虽然她认识陶某,也知道他的姓名,但她只当他是一般同事。
20日凌晨2时许,已经下班的陶某上二楼时遇到了阿丽,阿丽叫陶某帮着一起打扫卫生。陶某爽快应允,还很积极地打扫。一个小时忙完后,阿丽说“一块吃宵夜吧”。两人随后来到西环路口,准备吃完后去网吧上网的,但阿丽说她得先回家洗衣服,陶某随后跟阿丽回家。洗完衣服后阿丽说手机没电了,可怎么也找不到充电器。陶某就说他住的地方有,阿丽本来让他回去拿了充电器然后去网吧会合的,但陶某让阿丽跟他一起回去拿。
两次强奸未遂竟自残
刚回到陶某位于龙屯路的住处,突然下起了大雨。为此,两人趴在床上各玩各的手机。“有热水吗?想冲个澡。”阿丽这么一说,陶某赶紧去烧水。阿丽洗完澡后穿戴整齐出来,见雨仍下个不停,就趴到床上继续玩手机。
这时的陶某,再也按捺不住,身体压到阿丽身上,欲行不轨。阿丽极力反抗,甚至咬了对方一口,最终由于陶某自身的原因,他没有得逞。阿丽本想离开,却不想陶某威胁说“留下就放过你,要走就再次强奸”,阿丽只好留下。
然而十分钟后,陶某又扑向阿丽,阿丽又是一番反抗,但还是由于陶某的原因,他最终还是没有得逞。
看到阿丽有些恼怒,陶某突然求阿丽“你原谅我好吗?我真的好爱你,我不想离开你。”见阿丽拒绝了自己的“求爱”,陶某顺手拿起一个杯子,朝自己头上连砸了几下。阿丽见状,生怕出意外,说要叫救护车来。
女孩机智逃脱报警
陶某觉得没必要,想抢过手机,结果把手机上的吊坠弄断了。顿时,阿丽伤心起来,说这是她已经死去的男友送她的珍贵礼物。听到阿丽说死去的男友如何如何对她好,陶某也承诺会像她男友一样对她好。本以为这样聊天就会没事,没想到,陶某又扑向阿丽。
“你刚才把我下身弄痛了,会感染的,如果你想上就上,等我毕业以后我们就结婚吧。”阿丽的这番话,其实是在用计“自救”。果然,陶某相信了,再加上他隐隐感觉自己可能也起不来,于是想想就放过了阿丽。
但是,直到第二天上午10时许,陶某才允许阿丽离开他的住处。逃出了陶某的魔掌后,阿丽向鹅山派出所报了案。
根据阿丽提供的线索,当晚8时许,民警将正在酒吧上网的陶某抓获,随后将其移交到南站责任区刑侦大队审理。
经审讯,陶某对强奸阿丽的违法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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